城市黄线管理办法3月起施行 线内禁止违规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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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1:55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等。昨天,建设部发布《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城市黄线指的是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