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发失败医院不肯全额退款 合肥工商讨公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3: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日傍晚,当家住金寨县长岭乡的乐先生远行数百公里来到合肥市工商局宁国路工商所,从工商执法人员手中领回因植发无效而追讨近1年之久的8000元退款后,激动得热泪盈眶。 当日傍晚5时左右,记者接到热心读者的报料,当即前往宁国路工商所对此进行采访,乐先生含着热泪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乐先生头部因烧伤而脱发后形成了疤痕
令乐先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植发数月后,他头部烧伤的疤痕仍然没有变样,术后效果并不像该医疗单位广告及医生所说的那样。为此,2005年5月,他来到合肥找到该医疗单位反映植发不成功的情况,并要求医疗单位按协议书约定给予退款,但多次交涉无果。 2005年8月3日,乐先生再次来到合肥与该医疗单位进行交涉,最终该单位只同意退还手术费8000元的40%,即3200元,植发材料费4800元不退,该单位的理由是植发材料是进口的,已经用在乐先生身上。但乐先生认为,该医疗单位不仅没治好他的病,还要他承担4800元的材料费,让他无法接受。经过交涉,该医疗单位最终退回乐先生3200元的植发手术费及其从金寨来合肥的差旅费160元,乐先生想早点拿钱,只好在协议书上签字。 乐先生告诉记者,就在他认为那4800元索要无望时,他万没有想到合肥市工商局宁国路工商所工商执法人员为他讨回了公道。据宁国路工商所王所长介绍,2005年下半年,该所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其辖区某医疗单位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后,在对该单位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了乐先生写给该医疗单位要求全额退还治疗费的书面材料,于是他们立即与乐先生取得了联系,通知他来工商部门配合处理此事。 据悉,在调查了解情况后,宁国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认为该医疗单位应全额退还乐先生治疗费8000元,经过多次协调,该医疗单位退还了乐先生那4800元治疗费。 (王学聪 记者 宋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