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办原法制处长被控受贿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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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3:26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王文波) 因被指控受贿20万元,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法制处原处长侯学礼昨日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侯学礼承认自己拿了钱,但称自己只是个“中间人”,“事办不成钱还是要送回去的”。 侯学礼今年47岁,被捕前任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法制处处长,昨日上午9时30分,面带微笑的他被带入法庭。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3年1月至3月间,侯学礼在北
侯学礼说,当时北京市南五环路正在招投标,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形势不利的情况下找到他,希望其从中运作,并按他的要求准备了20万现金和10万元的银行卡。后来,侯学礼找到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一位姓陈的领导,想在投标上请其关照中铁三局第四工程公司,但遭到拒绝。 最后,中铁三局第四工程公司没有中标,侯学礼退还了10万元,但其余20万元却一直放在他那里。 对此,侯学礼并不认为是受贿,他说自己只是个“中间人”,与连宝玉等人是债权债务的关系,事办不成这笔钱是要退还的,只是当时没来得及还而已。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