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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枪杀“政敌”河南农民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9:3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河南省漯河市农民王红宇为竞争村支部书记雇凶杀死“政敌”王明亮。2月13日,漯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宣判主犯王红宇死刑,其他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不等(见图)。

  现年30岁的王红宇系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农民。2005年4月,在竞争本村村支部书记过程中,王红宇与竞争对手王明亮的矛盾加剧。王遂与杨同生到平顶山找到丁世杰、
王峰(在逃),由王红宇出资2万元雇佣王峰,王峰又纠集来王金召。随后,王红宇将自己私购的机制单管猎枪一支(经鉴定,该枪具有杀伤力)和猎枪子弹数发交给王峰。

  2005年5月18日晚,王峰伙同王金召潜至王明亮住处,便用猎枪对其进行射击,致使王明亮当场死亡。

  

雇凶枪杀“政敌”河南农民判死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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