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录用民警一律到基层所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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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0:02 河北日报 | |||||||||
确保基层所队实有警力占所在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0%以上 本报讯(通讯员苏正军记者牛海英)针对部分基层所队建设薄弱、战斗力不强等问题,省公安厅日前提出,要精简市局、分局,充实基层所队警力,新录用民警必须全部充实基层所队,确保基层所队实有警力占所在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0%以上。同时,大力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津贴、补贴、福利以及表彰奖励将依据有关政策向基层民警倾斜。
加强基层所队民警队伍建设。今年将对全省基层所队班子进行全面考核、调整,县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有3年以上基层所队长工作经历。抓好基层民警的教育培训,各地对基层所队民警每年组织一次不少于15天的集中训练;省厅对基层所队长每年组织一次不少于20天的集中训练。抓好基层所队的规范化管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以及《内务条令》、“五条禁令”等有关要求,切实解决“稀拉松”、“脏乱差”、“冷横硬”等问题。 加强对基层所队的领导。牢固树立“基层第一、民警至上”的理念,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建设和广大民警所盼、所想改进和加强机关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包点联系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基层存在的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困难。严禁组织目的不明、大呼隆式的专项斗争,严格控制各类达标、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精简会议,清理报表和台账,一律不许下达罚没指标,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