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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开发成了“剃头”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0:04 温州都市报

  

山林开发成了“剃头”工程

  村民们看着被砍伐的树木心痛不已

  承包商以“开发经济特产林基地”为幌子,不按协议开发而是肆意砍伐成林树木,致使近百亩植被良好的山林成为一片荒地,村集体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日前,本报《代表在
线》记者接到永嘉县西溪乡湖庄村几十名村民联名举报信后,赶赴现场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

   哀号的山林

  位于永嘉县西溪乡湖庄村的大行山,通往山顶的羊肠小路很陡峭,村民反映被砍伐的百亩山林就位于大行山山顶,几年前由邻乡郑庆义和郑国龙两人承包开发“经济特产林基地”。

  曾担任过村支部书记的李开如老人告诉记者,上世纪70年代初,村里掀起了一股造林热,经过近三十年的培育,大行山终于开发成一片草木丰沛的大森林。

  山顶是一块较为开阔的平坦地,严格地说这只能算是一片黄土地,黄土上稀稀拉拉地伫立着几棵杉树和桉树,绝大部分树木已被砍伐一空,胡乱堆积在山坡上。据湖庄村村民李银龙等人反映,这里本是一片草木茂盛的山林,开发商在前些年砍倒树木之后,因为运输不便,就将许多经济价值不高的树木烧毁。

  李开如还带记者去看了被砍下的“桉树王”。经过对树桩的测量,这株被砍掉的桉树直径足有78厘米。距它不远处,另一株已被砍去的桉树直径也高达68厘米。“这么大的树,他们也砍得下手!”李开如痛心地说:“当初为了保护这片山林,村里的护林老人李培义把简易房都建在这里,后来劳累过度病死。想不到这几棵被他视为儿女一样宝贵的大树还是难逃劫数!”

  李培义老人曾经住过的简易房已经崩塌,周围还有几棵幸免于难的大树。山风吹过,群树树叶“沙沙”作响,仿佛是对遭难的同伴发出声声哀号。

   背离的开发

  大行山为何出现这一怪现象?为什么好端端的山林开发却被老百姓称为“剃头工程”呢?

  记者找到了承包商与当地村委会签订的几份承包协议书。2003年6月12日,郑庆义分别与该乡的湖庄村和济根村签订了一份大行山山地承包的协议。协议约定,为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两个村的村委会同意将总面积为2070亩的山地承包给郑庆义经营,承包期21年,每年每亩承包费为50元,其中湖庄村山地面积为1070亩,济根村为1000亩。据郑庆义介绍,虽然两村都拥有山林所有权,但经营权却归属西溪乡政府。因此,与村里签订协议后,承包商又与西溪乡政府签订了一份承包协议,每年每亩还须向西溪乡政府交纳70元钱承包费。

  随后,郑庆义等人以老林改造建茶果场的名义上报永嘉县林业局审批开发。永嘉县林业局副局长汪志辉告诉记者,当时林业局实际批准开发的山地只有500亩,而且开发地点定为大行山山上的老油茶基地,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山上已经成林的树木。

  “虽然我们批准郑庆义等人在大行山开发老油茶基地,但事实上目前有些开发地点不在审批范围内。”汪志辉告诉记者,由于开发途中出现乱砍滥伐的现象,林业局决定停止承包商的开发行为,并于今年1月12日下达《关于停止大行山经济特产林基地开发的通知》。通知还强调,如果郑庆义等人不按规定擅自继续开发,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谁该负责任

  林业局下达的通知让湖庄村村民倍感欣慰,但他们一想到那片被“剃”秃的山头却怎么也乐不起来。因为承包商损害山林的行为虽然已经得到制止,但是大片山林被毁,该由谁来承担村集体蒙受的经济损失呢?

  郑庆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叫苦不迭,他认为自己开发山林的初衷是好的,但没想到却被叫停了。郑庆义说,当初承包山林时,村里和有关部门一致认为大行山山上的树木没有什么经济价值,完全可以砍伐,所以他才敢承包的。

  “由于每亩山林每年要向村里交纳50元的承包费,村集体已经受益,所以村里事先已说好把山林无偿给我使用。既然这样,按道理讲,我爱怎么处置应该都是我的事。”郑庆义还向记者透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包商是没有任何采伐权的。所以,每次采伐树木,事先都是湖庄村村委会以需要建设资金等名义向上级打报告,得到批示后才砍伐山林,砍下来的树木自然全归他自己。至于砍树的目的,郑庆义表示自己开发山林挖山造路已经投资了70多万元,砍点树卖钱可以减轻经济负担。

  不过,湖庄村一些村民的说法是,村委会向上级申请采伐林木一事,村民们并不知晓。每次承包商要砍伐树木,村民知道后都上山竭力阻止,“去年一年,我们就阻拦砍树十几次。”李银龙余愤未息。

  部分村民还质疑承包商的开发动机。他们认为,大行山一亩山林经济价值不下万元,村里以50元一亩的价格出让给承包商开发,肯定是“贱卖”了;另外,山林被砍伐变成荒地后,改造茶果林按照有关政策,承包商每亩至少能得到一千多元的补偿费,这样的事有关部门当初为什么还予以批准通过,这里头是否存在猫腻?

   苦涩的教训

  目前,山林被毁事件已成为湖庄村村民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阴影。

  湖庄村外出经商的李松才说:“山林被毁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在这方面,西溪乡政府和湖庄村村委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市人大代表、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周德文认为,地方搞发展搞建设要有选择,不能用牺牲环境和子孙后代的利益来发展经济,类似湖庄村这样的开发现象应当休矣!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克明律师认为,湖庄村山林被毁已经给当地百姓带来了巨大损失,有关部门应该对造成这一事件后果的有关人员进行依法处理、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蓝盾

   重要链接

  温州新闻网(www.66wz.com)《代表在线》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周德文,温州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克明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于2月14日13:30与网民对话,欢迎广大读者就该话题上网参与讨论。

  温州新闻网同时开通民情热线88817266,如果你有建议或意见,又不方便上网的,可在今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3时拨打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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