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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烟花今起可换纪念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0:4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 通讯员杨静)从昨天零时起,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按照有关规定,公安、工商等部门从昨天开始,力争在3日内回收全市所有临时销售站点的整箱烟花爆竹。昨天,记者从海淀警方了解到,截至下午5时,海淀区全部221个销售站点,共回收1800余箱鞭炮,现已存放到区供销社临时库房。再由市供销合作总社派专车上门回收,送回大兴库房。

  昨天上午9时,记者前往位于海淀永丰乡的区供销社临时库房。一路上,看到一些挂有“鞭炮销售站点”字样的棚子已被清空,部分销售站点正在拆除。在临时库房,回收工作紧张而忙碌,不时有车辆送来成箱的鞭炮,工人们依次将鞭炮搬运到库房并有序放好,工作人员经过仔细核对登记,确定准确无误后,销售站点人员才能离开。负责核对登记工作的刘师傅告诉记者,他们从正月十五下午6时就开始做准备工作了,包括清扫库房,通知库房行车路线等,“烟花爆竹是易燃品,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库房里严禁吸烟,更不能生火取暖,要确保回收工作万无一失。”

  据了解,为做好此次鞭炮回收工作,正月十五晚上,海淀治安支队派出16个检查小组,深入到大街小巷的鞭炮燃放重点区域,对每一个销售站点做好动员工作。同时,治安支队办公室里,5名值班民警从正月十五晚上8时起,通过电话督促销售站点按时回收鞭炮,每名民警一个晚上平均打了近50个电话。

  从目前已统计上来的数字上显示,四城区需要回收的烟花爆竹有近8000箱。供销合作总社正在加紧回收。

  今天,有关管理部门将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纪念品换烟花爆竹的活动,市民可赴东直门胡家园社区,用手中的剩余烟花换取纪念品。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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