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布 凌晨2时须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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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0: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昨天,该《条例》正式对外公布,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禁开娱乐场所 《条例》指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地下室禁开娱乐场所 《条例》指出,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不得开设娱乐场所。 不得接待未成年人 《条例》指出,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凌晨2时至早8时禁营业 《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必须装电视监控设备 《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包厢要安装透明门窗 《条例》指出,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