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不力"搅黄"投资 长丰经开区查处两起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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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1: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谁影响我市的投资环境,就要受到查处。昨天上午,长丰县建设局成为被通报批评单位。 早在2004年4月,四川新希望集团合肥万众燃气公司欲在长丰县水湖镇投资兴建天然气项目。相关证照基本办齐准备施工前,向县建设局申请办理挖掘市政道路许可证。县建设局于2005年8月3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在没有政策依据情况下,决定收取该公司6万元质量
长丰县委、县政府对这起影响投资环境的案件十分重视,责令县建设局于1月20日前,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立即免费办理许可证。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日前研究决定:对县建设局局长汤传武、分管副局长许庆兵提出严肃批评;责成县建设工委和建设局依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王庆海的纪律责任,通报全县。与此同时,因一个慢动作而“黄”了一个新项目,此事在合肥经济开发区引起强烈反响。去年,在经济开发区民营园的一家企业,因需要新建厂房提出调整规划申请。可这个申请一直放在办理此事人员的办公桌上,超过半年没给答复。如此低的办事效率,让慕名前来的企业失望至极。此事在经济开发区昨天召开的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受到通报批评。据悉,该区效能建设办公室自今天起对此事调查取证,核实后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光熬 宪昌 徐怡 俊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