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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主创新展开立体攻势 25项任务昨下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1:46 云网

  昨日,省委、省政府向我省科技单位等26个主要部门下达了包括5大重点“创新行动”在内的25项重点具体任务,以此推动我省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的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区域竞争力提升,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5大重点创新行动

  实施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创新行动。加强烟草及配套产业自主创新,围绕能源、医药、冶金、信息、林浆纸等产业的发展,实施100项重点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的技术改造和提升项目。

  实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行动。围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100项重大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培育100家年产值超亿元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行动。加强保护本省传统优良品种,主要农作物品种3—5年提纯复壮或更新一次,主要经济林木品种10年更新一次。

  实施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创新行动。开展新能源、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和科技攻关;加强9大高原湖泊治理技术研发。

  实施社会发展领域创新行动。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技术体系,提高药品与食品安全水平;提升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技术水平。

  5年形成创新体系

  把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基本建设投资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一批对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社会开放的省级公共性重点实验和行业、产业工程研究中心。

  鼓励中小企业 自建创新机构

  “十一五”期间,省属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应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自建或共建技术创新机构;吸引境内外大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来滇设立技术创新机构或产业基地,从事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建10个以上 省级重点实验室

  “十一五”期间,认定和新建10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行业工程研究中心,力争3个以上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行列。

  实施“科技富民强县”

  大力推进州市县自主创新条件建设,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省级科技经费可用于引导州市县自主创新条件建设,大力改善州市县科技工作条件和提高科技管理服务能力,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探索科技人才年薪制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探索体现科技人才价值的年薪制、项目收益分配制等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在职称评定中对在基层从事科技推广、服务的科技人员给予倾斜。

  大力改善科技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省州(市)县要参照园丁小区模式建设一批科技人才住宅小区。

  组建创新团队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部所自主创新的人才优势,形成10个以上省级创新团队,继续做好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提高科普经费

  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十一五”期间,省级科普专项经费逐步从目前的人均0.3元提高到人均0.5元;各州市县要根据科普工作情况,不断增加科普经费投入。

  转制科研院所 5年内免征土地税

  转制科研院所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费、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到期后,再延长两年期限。

  年投3000万 用于科技合作

  进一步扩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开展以省院省校为重点的国内科技合作。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在云南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中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把云南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地区的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在科学科技三项费用以2005年决算数为基数,每年在上一年基数上增加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自主创新工作。优化科技经费配置方式,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党政一把手 实行科技进步考核制

  加强对自主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把自主创新工作绩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各级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自主创新的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李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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