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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户自采暖补贴办法将施行 领取程序 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2:31 华夏经纬网

  

北京分户自采暖补贴办法将施行领取程序

  (图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将从2月21日起施行。

  按照新办法规定,北京市采用清洁能源自采暖的职工每个采暖季可以获得15元/平方米的补贴(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其分户自采暖将获得30元/平方米的补贴。

  13日,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表示,新办法本月21日起施行后,原《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据介绍,此前北京市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用户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基本补贴为每人470元,而按照新规定,职工补贴标准确定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以60平方米的标准为例,以前职工可以领取470元的补贴,现在每个职工可以领取900元。

  新办法·解读

  

  自采暖补贴如何领取?

  据介绍,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北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可以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以下简称《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领取程序

  1.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持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小区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将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填写的《申请表》登记备案后,向该管理单位提供《核对证明》。

  3.自采暖居民住户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每年到所属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领取经确认的《核对证明》,《核对证明》复印件无效。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各单位凭职工所持的《核对证明》,按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向本单位职工计发(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是分户清洁采暖?

  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的方式。

  新办法·亮点

  

  多处住房者补贴方法确定

  按照北京市房改政策,居民有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而新增住房,且符合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可按照标准领取不足面积的自采暖补贴。居民有一处采用煤炉取暖的住房,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居民冬季取暖补贴或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

  自采暖补贴界定特殊群体

  《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对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的认定、标准与发放做了新的规定。

  特殊群体是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城镇优抚对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失业人员(须持有效求职证)和退休人员;老干部部门管理的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的配偶等。

  低保人员每平方米补30

  办法规定,特殊群体中征地超转人员、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其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

  办法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其余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优抚家庭按80平方米补贴

  特殊群体中优抚家庭按居住建筑面积80平方米标准补贴。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的配偶住房补贴标准按离休干部生前级别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补贴。

  其余特殊群体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标准补贴;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李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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