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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各种费用迎接......我省关注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2:33 扬子晚报

  近日,全省各中小学都已陆续开学了,收费问题又成为家长们眼下最为关心的内容。省教育厅为此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实行“一费制”,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饮水费等服务性费用。然而,本报热线连续接到多名家长投诉学校顶风乱收费,涉及最多的正是饮水费、代伙费及补课费等方面。

  句容市王女士反映称,她孩子在边城镇中心小学读四年级,报名交费时,学校公示
了收费明细账,除杂费、课本费、综合实践费外,还有饮水费20元、亲近母语费10元、代伙费180元、蒸饭费40元。王女士说,众所周知,学校本就开设了语文课,教好学生母语是教学任务和目标,学校这项“亲近母语费”收得令人费解,此外既然收取了代伙费就不应再收蒸饭费,至于饮水费更是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扬中市八桥中心小学家长陈先生也投诉称,该校向学生收取20多元的饮水费,另外还要求学生交200多元的补课费,说是安排学生在放学后再辅导1小时,学校这种做法引起了众多家长的不满,但大家因为有所顾虑,虽是心有怨言但还是交了费用。类似以各种名目收费的反映,在本报热线记录中不胜枚举,这在激起家长们强烈反感的同时,也挑战着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权威性。

  针对家长们所反映的情况,记者分别与相关学校及教育部门取得联系。句容市边城镇中心小学罗老师表示,学校确实收取了饮水费,而学生饮用水是由句容市教育局装备中心统一提供的,每位学生20元,此标准经过了有关部门核定。而代伙费和蒸饭费是两项不同的收费,学生带米来校蒸即交纳蒸饭费,而代伙费是学校为在校生供应菜的钱,如果学生要自己带饭菜来学校也可以,向老师说明后学校将退还所收费用。至于“亲近母语费”,是学校组织的辅助教材费用,家长可自愿选择,不想购买的同样可来学校退费。但句容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李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定了教育局统一供水的说法,他说该局没有统一布置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费,学校应该由学生自愿选择,愿在校饮水就交费,不可强制收取,此事该局将作进一步调查。

  扬中市八桥中心小学杨校长对家长反映的饮水费和补课费解释称,实行“一费制”后学校曾停止供应学生饮用水,后来部分家长又提出恢复的希望,为此学校本着自愿原则提供饮用水,不愿意的可以不交费。而家长说的补课费其实是兴趣小组收费,学生根据自己爱好选择兴趣小组,学校不强制要求,这两项费用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将会予以减免。

  对此,省教育厅监察室有关人士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一费制”,各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收费项目及各市教育局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立名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而学校所收杂费有部分就是用于学校运转的,饮水费等应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而不是单独列出另行收取,此外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补课,更不允许收取补课费。家长对学校收费有疑义的可向当地教育局反映,也可拨打省教育厅电话“83239146”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学校违规收费,将要求校方予以退还。本报记者王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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