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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式禁止散养家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2:50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香港特区政府新修订的禁止市民散养家禽法例13日生效。根据法例,市民不可散养鸡、鸭、鹅、鸽和鹌鹑5类家禽。任何人如未经许可而散养家禽均属违法,违者可被罚款5万至1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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