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火灾11人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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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3:13 扬子晚报 | |||||||||
吉林电去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9人丧生。近日,这起火灾的11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 “12·15”大火发生后,经国务院和吉林省调查组调查证实,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火灾后,有关人员曾把火灾情况向该院一位领导汇报,该领导竟称:“先不要报警,不然消防(指消防官兵)来了,把医院弄一地水明天没法营业了。”正是由于这一句话,使医院错过
调查表明,消防官兵闻讯后5分多钟就相继赶到了现场,冒着严寒经过5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扑灭了大火,救出179人。 吉林省消防总队副政委潘成山表示,根据国际及国内评估标准,辽源市中心医院的建筑结构在大火状态下,25分钟左右就可以被烧落架,而医院方面正是由于没有及时报警才造成此次火灾的严重后果。(据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