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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3:18 中国环境报

  国家环保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最近我中心接到群众来信和电话反映:有个别省市绿色学校主管部门在全国绿色学校表彰推荐过程中以收取有关费用作为全国表彰推荐的前提条件。还有公司冒充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年鉴、环境教育杂志等有关单位名义,采取各种手段强迫、欺骗各地绿色学校交纳高额宣传版面费。针对以上现象,我中心郑重声明
:在全国绿色学校表彰活动中,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校的推荐费,并要求各地绿色学校主管部门不得借表彰名义收取学校推荐费用。全国绿色学校表彰推荐每两年一次,由各地环保和教育部门联合对申请表彰的学校进行考察,对符合表彰条件的学校给予推荐,经过全国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确认,最终以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表彰文件形式予以公布。经教育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授权,全国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全面负责全国绿色学校表彰工作。在此全国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绿色学校注意,谨防上当。咨询电话:010-84634281,010-84640857。办公地点: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保中心大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29。欢迎大家来电来函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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