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生产抢进度 治理慢慢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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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3:18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记者 丁品 胡早 项目名称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机焦技改项目
主要违法行为 1、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建设,环保部门查处后补办了环评手续,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4月6日以环审[2004]123号文批复环评报告书; 2、该工程已于2004年11月投入试生产,但密闭储焦仓项目和脱硫工段尾气洗气塔未按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投入试生产。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通报了10个企业的违反“三同时”建设项目,记者为此赴山西阳光焦化集团,实地采访了企业违规建设的有关情况。 现场见闻 技改项目试生产环保设施未建完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焦技改项目总投资3.7197亿元,环保设施投资7333万元。目前在进行试生产阶段。但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审批要求其应建的密闭储焦仓项目刚动工不久,脱硫段尾气洗气塔项目图纸设计刚刚完成,尚未动工建设。 违规过程 环评未批先开工建设违反三同时 据介绍,阳光集团的技改项目于2002年12月开工建设。2003年12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关于责令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建设100万吨焦化技改工程的通知》,通报批评阳光集团在未报批100万吨焦化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部分装置已投入试生产,严重违反“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责令阳光集团立即停建100万吨焦化技改工程。 2005年7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对阳光集团这一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各类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虽达标,但仍未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要求,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的密闭储焦仓项目和脱硫工段尾气洗气塔项目没有建设。当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阳光集团于2006年5月31日完成整改。如整改不合格或者逾期不改正,将责令停止试生产,并进行处罚。企业检讨思想上麻痹松懈为利益盲目求快 据介绍,阳光集团技改项目2003年1月委托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由于“非典”影响,当年8月才在北京对大纲进行评审。但更重要的事实是,由于公司与中铝山西分公司签订了供应煤气合同,工期紧张,急于投产供气,于是发生了违规建设行为。 谈到出现违规行为的原因,阳光焦化集团副总经理宋晋太说,公司领导一度认为公司100万吨焦化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思想上产生了麻痹松懈,为了经济利益盲目追求进度,忽视了依法落实“三同时”制度,被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通报点名批评,作为国家大型企业项目,其教训是深刻的。 目前,阳光集团已经开展进一步整改。政府反应依法监督抓落实举一反三除隐患 山西省运城市环保局副局长李福堂在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依法监督阳光焦化集团尽快完善环保设施的建设,落实“三同时”制度。山西省环保局开发处处长郑舰军表示,落实国家环保总局通报要求,不仅要对阳光焦化集团等被点名企业加强督察;还要对省内的有关企业落实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把环评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消除污染隐患。 点评 思想麻痹不得 陈廷榔 谈到出现违规行为的原因,阳光焦化集团的负责人说是以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思想上产生了麻痹松懈。但是,在环保部门就项目未环评敲响了警钟之后,这家企业并没有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思想继续松懈麻痹,继续违反“三同时”进行生产,这显然是知法违法,在道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在阳光焦化集团的领导层看来,他们违反环保法规进行生产的理由很充分,在关键时候,环保可以也应该让路,其违法情节是有情可原的。当前,这样的想法不只阳光焦化集团一家有,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思想状态。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环境违法项目就是在这样那样的良好愿望、正当理由的支持下上马的,最后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损失和经济损失。 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惯性思维仍然存在一些企业领导的头脑中,遵守环保法规、保护环境还没有成为企业的自觉追求,还没有成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环境法规是一个想遵守就遵守,不想遵守就放弃的软法。环保部门对这些违法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实际上就是为了维护环境法律的尊严,使环境法规真正成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利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