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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阳光审判”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5:37 深圳晚报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度,全市法院今年将大力推进“阳光审判”工程。昨日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提出,法院进行的一切司法活动,依法应当公开的、能够公开的,都应当予以公开。

  根据会议要求,法院要将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决、执行等诸环节,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自由旁听,
对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要在网上公布,执行异议和执行进度以及执行财产评估、拍卖的全过程都要公开;对上访老户和有重大影响的上访案件,要进行公开听证;对减刑假释、取保候审等案件,也要采取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要定期公布离任法官名单,公布法官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回避名单,公开投诉电话、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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