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少女断腿拷问航空法“人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5:37 深圳晚报

  “少女登机遭拒父亲下跪求情”追踪

  少女断腿拷问航空法“人性”

  据西部商报报道嘉峪关机场少女登机遭拒载经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对航空公司和机场见死不救的行为强烈谴责。

  律师叫阵《民用航空法》

  记者:在我国航空法中记者查阅到了这样一条“关于危重病人机场方面有权拒绝登机”,这是不是说嘉峪关机场和机长的做法是对的呢?

  航空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该条款说的是“危重”病人,比如即将临产的孕妇,她在高空中是有生命危险的。而这名14岁的小女孩,她是去接肢的,并没有生命危险,而且她还有医生相陪,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她的手续是完备的。《航空法》亟须进行与时俱进的修改。

  截肢女孩有权索赔

  记者:被截肢的小女孩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张律师:有两点:一是违约责任。购买了机票却不让登机,航空公司和机场违约在先,首先向航空公司和机场协商,提出索赔请求,如得不到合理答复,走法律诉讼程序;二是赔偿责任。由于机场和航空公司没有衔接好,相互推诿扯皮,使受害者需要到达医院的时间延误了11个多小时,最后导致截肢。航空公司和机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在受害方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拒绝女孩乘坐该航班,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应该向受害方道歉。

  小晴的父亲皮汝义告诉记者,眼下他一门心思为孩子筹措治疗费,向机场方面讨说法是迟早的事,并要通过媒体寻求律师的援助。嘉峪关市长城律师事务所王胜吉律师通过记者转告皮先生,他愿义务帮打这个官司。

  报道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关注

  关于小晴遭遇的报道在全国引起广泛反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和甘肃十届人大代表何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分别就有关《航空法》的部分条款提出建议,上书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