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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兵出击老赖追缉队之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7:25 时代信报

  政府行动

  重庆高院正在构建的执行威慑体系将与工商、税务、建委、规划、海关、出入境等44个部门一起联动,向全市“老 赖”发起规模空前的执行大战!

  44个部门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让“老赖”无路可走。更要让他吃到苦头后明白:赖
债就是在透支自己的信用——

  我市法院构建“执行威慑体系”

  上天入地让老赖生不如死

  信报特派记者邓萍/文黄伟/图

  执行威慑体系将建

  差不多一年,重庆市高院执行局综合组的法官们都在忙着做这么一件事情:开数不清的会、搞调研、拟方案、联络全 市44个部门的负责人,送各种材料,把法院的一些信息向各个部门报送。

  一切都在为这个即将启动的“执行威慑体系”而忙碌。

  将建成的这个威慑体系联动了全市44个部门,包括工商、税务、建委、规划、海关、土房、车管、出入境等这些有 可能发生市场交易的地方。

  综合组的负责人许勇说,这套体系预计在今年4月可以建立。一旦启动,法院提供的“老赖”资料在44个部门“公 示”并起到相应的效果。

  “我们将借助银行信息系统、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对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 人注册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进行严格限制。”

  许勇打了个比方称,银行如果得到“老赖”信息,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贷款;对拖欠民工工资的“老赖”,建委、国土 对它的年审、评定资质予以限制……

  “建这个体系,就是要限制他的市场行为,让他寸步难行。”许勇说,“这个威慑体系建起来很艰难,目前我们都还 在和相关的这些部门协调,但44个部门真的行动起来形成合力之后,赖债者真的是无路可走的。”按照许勇说法,这个系统 就是要让被执行人知道:“赖债实际上是在透支自己的信用。”

  悬赏举报将成制度

  重庆高院执行局的这个“执行威慑体制”在建的同时,2005年12月2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又向社会发出 悬赏鼓励市民举报“老赖”,凡提供法院未掌握线索,使执行案件顺利执行的,最高可获执行款10%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市民们提供“老赖”的这些线索,就可获得奖励,它包括: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情况、银行存款、

信用卡、 有价
证券
等情况;资产状况,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产品,原材料等;债权、投资、联营、收益等 情况,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情况;有证据证明是属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其他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合伙组织的 业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情况等。

  消息一出,立即引来社会反响。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剑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称,“我们并不是一时造势,高院向社会悬赏举报 将是以后执行的一大手段。今后,法院定期在媒体刊登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向社会悬赏,收集财产线索。对欠债的自然人,还 将限制其高消费,群众一旦举报,将对其进行惩罚;另外,法院还将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没如实申报的一旦被查实, 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手段。”

  “我们要穷尽所有法律手段,惩治这些赖债人。”郭剑说。

  被执行人不得豪奢消费

  2月8日,重庆市一中院发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动员令。同时,向“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法院向在这场大规模的执行活动之中,重点清理受地方和部门保护或干扰、以特困群体为申请人等5类案件,并将在 “老赖”所在地或居住地张贴《限制高消费令》以及上网公告,监督限制高消费和出国出境。如果经过查证“老赖”确实没有 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及时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并会将“限高令”张贴在“老赖”所在地和居住地,并送达当地基层组织 ,以发动群众协助监督举报。

  2月10日,本报记者在重庆市一中院看见已经成文的《限制高消费令》,其中要求,被执行人不得到高档餐饮、娱 乐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置生产及生活必需品以外的房地产及车辆等物品;各项消费不得显著超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

  《限制高消费令》还规定,被执行人是法人的,该法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被执行人是其他组织的, 该组织和其负责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的,其业主或合伙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

  如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行为,法院将予以罚款、拘留。

  同时,该院向社会公示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对举报者的奖励列入执行实 支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奖励金额按举报财产兑现金额的0.5%~2%的比例计算。

  追求政绩,政府欠巨债

  透支信用,在现在以及这个威慑体制执行之前,是为人所忽视的。个人在透支、企业在透支、政府也在透支。

  “于是,法院总有一种孤身作战的感觉,执行也就难在其中。”

  重庆市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剑挪开桌上一大堆材料,有些感叹。

  他说,如果这个社会有一种体制叫信用,那就不会有这么多案子,执行就不这么难了。

  郭剑先给记者打了个比方:如果有个人在这个地方撞了人,该他赔钱,但他却跑了,消失了。这个人如果在一个信用 机制健全的国家,他今后的状况就难了。贷款、入学、就业……等等,他就会受到限制。

  但在我们国家,他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好,他一样可以去银行贷款,去工商局注册办公司、他的那段不守信用的历史, 几乎不被社会所知晓。

  郭剑还透露说,我市难以执行的很大一部分案件,是因政府不守信用造成的。比如现在反映强烈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跟政府的关系就很大。按照大家常说的来看,有多大能力,就办多大的事情。但有些官员为了追求政绩,不管三七二十一, 先把开工典礼搞起来,以后这栋楼这条路还能不能继续修,那是下一届政府的事情了。而下一届政府接到的,多半就是烂摊子 一个。目前,乡镇政府在这块反应比较突出。

  没有社会信用机制,企业同样出现这种状况。比如一个企业赖债,对它的年审、贷款、开通新的项目,几乎没有影响 。

  郭剑还称,执行难的另一方面是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健全。重庆每年需要执行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被执行人是国有 企业。如果在国外,企业破产,工人就通过政府救济渠道得以安置。而私人的企业一旦破产,所有案子就自动结案,所以不存 在我们现在面临的执行问题。但在我们国家,法院一旦动真格执行,工厂垮了,人员推向社会,而社会又没有相应的保障。所 以执行起来相当谨慎,很多时候只能通过政府做工作。

  还有就是地方保护主义。这几年通过媒体日暴光,收敛了一些。法院想了很多办法,提级执行、交叉执行,避开了法 院与当地政府、部门发生冲突。

  当然最难的是恶意逃债。农村的,欠了债举家外迁,让你人都找不着;城市的,把查封的房产擅自变卖,常见的手段 就是与房交所人员勾结,反复登记、再次抵押、再次出售;还有人把已经向银行设置抵押的财产擅自出售。这种房子本来是不 能出售的,但

开发商往往伪造一些文件、手续,欺骗业主。甚至有人伪造、毁灭证据或以暴力、胁迫、贿买等方法作伪证;向 法院虚假申报或擅自挪用已申报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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