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称中国管理互联网方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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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9: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电(记者 刘育英)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十四日在北京说,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人仅仅因在互联网发表言论而被捕。 刘正荣十四日向中外记者介绍中国管理互联网的做法。他强调,中国管理互联网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刘正荣说,中国网民的言论十分活跃,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政治性很强的内容。至于在互联网上的哪些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里做了明确的表述。 中国的互联网市场是开放的,欢迎境外公司进入中国互联网市场开展合法业务,中国保护境外互联网公司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刘正荣说,任何公司都应遵守中国法律。 刘正荣补充说,任何国家的警察和执法机关对网上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的话,都是不可理解的。刘正荣研究过美国的《爱国者法》,该法对美国的执法部门如何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通信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