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务督察九年以来万余违纪民警被停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20:43 桂龙新闻网 | |||||||||
中国公安部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有关情况时透露,九年来,中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决定对一万零三十四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五千八百五十六名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 据中国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日,国务院以第二百二十号令发布施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标志着具有中国警务督察制度的建立。九年来,中
武和平说,目前,中国公安机关共建立警务督察机构二千八百零八个,专职督察民警近九千名,为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警务督察部门的督促落实、预警防范、维权保障等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促进和保障了公安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九年来,先后有十一个省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来源:中国新闻网选稿:叶焱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