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称中国无人仅因网上言论而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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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5:31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昨日在北京说,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人仅仅因在互联网发表言论而被捕。 刘正荣向中外记者介绍中国管理互联网的做法。他强调,中国管理互联网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刘正荣说,中国网民的言论十分活跃,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政治性很强的内容。至于在互联网上的哪些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里做了明确的表述。 中国的互联网市场是开放的,欢迎境外公司进入中国互联网市场开展合法业务,中国保护境外互联网公司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刘正荣说,任何公司都应遵守中国法律。 刘正荣补充说,任何国家的警察和执法机关对网上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都是不可理解的。 刘正荣表示,他研究过美国的《爱国者法》,该法对美国的执法部门如何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通信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 ■相关新闻 外国公司应遵守中国法律 外交部发言人称,中国政府管理互联网合情合理合法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昨日下午在主持例行记者会时表示,中国政府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尽可能限制那些违法、违背社会道德,尤其是对青少年有害的内容在网上传播。这样做的目的是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的。外国公司如要在中国进行运作,也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刘建超说,有一些媒体和人士就GOOGLE和YAHOO的有关情况对中国进行批评和指责,我想他们可能对中国在互联网方面的政策并不清楚。 他说,在中国互联网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有害的甚至违法的内容,对此各国都有自己的政策和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