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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仁县:管车子先管住帽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6:45 中国青年报

  在各地频发事端的同时,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对整治领导干部擅驾公车有了较好的经验。

  作为较早开始叫停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地方,2005年7月始,该县县纪委、组织部、人事、交警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国家公职人员擅自驾驶公务用车的暂行规定》,实行“准驾证”制度。

  该县规定,公务用车一律由单位专职司机凭单位证明到县廉洁自律办领取准驾证;对执法执纪单位因特殊情况须由国家公职人员驾驶公务用车的,必须拥有相应资格的驾驶证和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县廉洁自律办批准核发准驾证。领导干部则一律不准驾驶公务用车。“准驾证”由纪委负责发放,一个单位按车辆数量配备。

  安仁县纪委副书记侯志荣称,县里所有公务用车还必须在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张贴由县纪委统一制作的“安仁县公务用车”专用标识。

  对违反规定上私牌或不按照要求张贴“公务用车”专用标识的单位公车一经发现,一律收缴县财政拍卖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而对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公车私用、不按照规定停放等6种违规行为,除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将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把违规的公车收缴县财政拍卖处理后,基本就没有什么单位敢顶风违纪了。”

  另外,该县还规定,凡是违规出事的干部,一切经济损失都由肇事者承担。同时,纪律处分也随之而来。

  安仁县纪委的报告称,《规定》实施以来,全县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有序,有效地杜绝了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无证驾驶车辆以及公车私用的情况。侯志荣坦言,现在的状况确实比以前好了很多,偶尔也有个别的违规现象,但整体风气已经改过来了。

  《规定》的实施还有另外的收获。

  该县有一单位司机晚上将车停在家门口后被盗。价值10多万元的车经四处寻找后追回,但所有追车费用都由该人承担。

  “这给许多干部、司机一个教训,公车私用自然有所收敛。”安仁县纪委一人士表示,以前对于各个单位的一把手用车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现在用制度约束了他们的“帽子”、“票子”,也就没有人敢轻易犯规了。 本报记者 洪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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