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烟花爆竹23日前全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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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8:0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昨日,市烟花办发出紧急通知,23日前所有烟花爆竹临时专营点须通过退货清理完所有剩余烟花爆竹,散件烟花爆竹也可作价回购。 按照市烟花办要求,各区烟花办将对各临时专营点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彻底清理滞留在各经营点的剩余烟花爆竹,以消除安全隐患。
各经营户须按照与金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及分公司签订的《配送协议》的约定价,对售后剩余的整件烟花爆竹实行金煌代保管或回购。对于未售完的散件烟花爆竹,可按照《配送协议》约定,统一交由金煌的分公司检验分箱,打包代储,按件计费或协商作价回购。 为避免发生意外,经营户和市民都不得自行储存烟花爆竹。经营户非法购进的整件和散件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市民手中如有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可上交当地派出所,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残留数量不多的,可采取用水浇湿、浸透等方式自行处理。 近日,安监、供销、工商部门还将根据证照有效期限,收回、注销或变更所有烟花爆竹临时专营点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专营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