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治理医药购销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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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卢文洁 通讯员粤卫宣) 2006年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昨天举行,解决群众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仍是重点。卫生系统今年推出纠正不良行风的新举措:严禁医院下达创收指标、要求医院必须出示门诊和住院费明细清单、加大力度治理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等。 科室收入成医生见面问候语
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和医院开出硬性“创收指标”不无关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会上说,医院有创收指标,各个科室也有,医生见面关切的问题是“科室收入多少钱?”有些医院将医疗服务收入与个人收入挂钩,甚至向医生下达创收指标,导致有些医生开“大处方”,本可以用普通廉价的药物却选用了高级昂贵的药品。 针对这种情况,昨日大会讨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 姚志彬还透露,今年广东省的大型设备检查费用还要继续降低,这将是在去年6月份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听证会后物价局所定的价格基础上再次降低费用。姚志彬认为此举有助于抑制医院尤其是中小型医院购买大型检查设备的欲望。 深圳的天价医疗事件引起全国轰动。如何控制医院收费?省卫生厅负责人在会上强调,一定要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一是总结推广广州市门诊费用清单制的做法和经验,二级以上医院在出发票的同时,必须向患者出示门诊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明细清单上注明具体的收费项目、次数、单价、金额以及所用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为了遏止大处方、乱用药、滥检查等不正之风,会议抛出几个“新招”:一是借鉴省中医院的经验,三级以上医院要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严格开方用药和检验检查行为,缩短住院天数,控制医药费用;二是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病人负担;三是总结推广南海中医院的临床药师点评医生“不合理处方”制度,并进行公示,遏止医生滥开药。 医药购销回扣按商业贿赂论处 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主任巫颂平在会上说,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严肃查处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医药耗材的购销中收受回扣等行为。 据介绍,2005年全省卫生系统查处“红包”问题5起,药品回扣问题16起,30人因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而受到处理,其中2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全省卫生系统拒收和上缴“红包”可知金额550万元,拒收和上缴药品回扣可知金额220万元。 针对近期“平价医疗”这一关注焦点,会议提出,今年各地要探索设立慈善医院、平价病房、平价门诊,制定常见病、多发病的廉价治疗处方和住院诊疗方案,遴选价廉有效的药物作为廉价医疗服务的基本用药,应尽量使用国产廉价药物,减少使用大型医疗设备,减少预防性仪器检查,努力降低医药费用。 医疗纠风新举措 ◆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 ◆今年广东省的大型设备检查费用还要继续降低; ◆二级以上医院在出发票的同时,必须向患者出示门诊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清单要注明具体的收费项目、次数、单价、金额以及用药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 ◆三级以上医院要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严格开方用药和检验检查行为,缩短住院天数,控制医药费用; ◆探索建立医疗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减少重复检查; ◆推广临床药师点评医生“不合理处方”并予以公示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