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女家属欲讨说法律师将赴当地取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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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55 每日新报 | |||||||||
《兰州晨报》供本报专稿“嘉峪关飞机场拒载病女导致患者截肢”事件连日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2月 14日,受害人之父梅义成(化名)决定通过司法程序向嘉峪关机场和海南航空公司追究赔偿责任,并正式向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传真授权委托书。
当日下午,张起淮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机场和航空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明确表示愿意为受害少女梅君(化名)提供法律服务,并计划于近期抵达甘肃,到嘉峪关机场及酒泉市医院和兰州军区总医院调查取证。 <责任编辑:张焱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