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事故11名责任人被刑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55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长春 2月 14日电记者 14日从吉林省公安厅获悉,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事故的 11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中该院院长张绍文、副院长李明明将因涉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被起诉。 2005年 12月 15日,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造成 39人丧生。经国务院和吉林省调查组调查,医院发生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消防官兵闻讯赶到时,大火已燃烧了近
根据国际及国内评估标准,辽源市中心医院的建筑结构在大火状态下, 25分钟左右就可以被烧落架,而医院方面却把宝贵的时间留给了“火魔”。吉林省消防总队副政委潘成山说,由于没能及时报警而让“火魔”造成严重后果的火灾有很多。为了尽量减少火灾的发生,吉林省加大了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去年,全省投入隐患整改资金达 2亿多元,政府挂牌督办的 125个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今年 1月 1日至 2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火灾隐患进行了严查,共处罚单位及个人 1000多个,罚款 240万元,拘留 155人,有 111家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 24家拒不整改的单位被查封。 <责任编辑:张焱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