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去年共有3489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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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西频道2月15日电(记者 王立芳)2005年广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717起,造成3489人死亡,1256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1.42%、7.43%、13.58%和19.4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徐小凡介绍,由于广西的公路不同程度存在标
发生在二、三级公路、混合交通道路和无交通控制的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比例较大。据了解,广西无交通控制道路大多数等级底、路况差,坡道、弯道等危险路段缺少必要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徐小凡说,2005年广西共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00起,造成370人死亡,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了8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车型主要是小型客车、重型货车、大型客车和两轮摩托车。 在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是交通肇事的主体,其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2005年因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未保持安全距离、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酒后驾车等7项交通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5884起,造成176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4.9%和50.53%。 据了解,广西已连续两年实现道路交通事故4项指数全面下降,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6年来最低。从2005年11月开始,广西开展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呼吁“预防事故,人人有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