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委服务中心主任订校服拿回扣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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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0:44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重庆2月14日电(苏勇、张琴)因在统一订做学生校服中收取回扣,原重庆市涪陵区教委勤工俭学服务中心主任罗中海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记者从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了解到,1998年,重庆市涪陵区教委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将学生校服纳入统筹管理进行定点生产,2001年服务中心又对学生军训服实行定点生产。2002年初,拥有数家服装厂的王某和张某找到分管校服生产的时任涪陵区教委勤工俭学服务中
不仅如此,罗中海还在订购学生作业本中收取回扣。2004年7月,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青羊等乡镇学校提供学生作业本的龙潭印刷厂因故停产,涪陵享通印刷厂负责人夏某得知此事后,找到罗中海希望将该批作业本调剂到该厂生产,罗中海表示同意,并收取好处费5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