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邻居悄悄退赃仍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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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28 宁夏日报 | |||||||||
40岁的吴为是重庆涪陵区农民。去年11月26日上午9时许,他乘邻居利忠家无人之机,撬墙入室,翻箱倒柜找到2000元现金,悉数卷走。发现被盗后,利忠一家立即报警。看到警察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手捏2000元赃款的吴为感到惶恐不安。当月29日凌晨,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的吴为将赃款1800元悄悄塞入利忠家门缝中。尽管这样,他还是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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