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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医疗救助 宝应县农村特困家庭看病可受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29 龙虎网

  【龙虎网讯】日前,宝应县民政局对外宣布:自今年起,该县正式实施的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除了对广大农民的就医有保证外,还特别对农村特困家庭的重症病就医提供特殊帮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部分群体的就医压力。

  宝应实施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参加人数越来越多,农民参保率超过95%,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就医压力,但一部分特困家庭的看病就医压力还很突出。为了帮助这部分
群体,宝应民政部门还特别规定四种对象即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其他农村家庭的成员、享受40%救济费的在乡60年代精简老职工,患上包括尿毒症、恶性肿瘤、重症肝炎、50%以上烧伤成深2度、意外颅内骨折或颅内出血、重症胰腺炎等六类疾病,可以享受到提高补助标准的特殊帮助。

  农村特困群体如不幸患有重大疾病后,除了按参保规定报销医药费用外,还可向所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提出申请,县民政部门经过认定后在10日内实施救助。对于特殊困难对象,还专门制定出可提前享受医疗救助的规定,对经新型合作医疗机构认定的费用报支后,自付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给予15%的救助,每人每年享受一次性救助,最高可达4000元,对于特困低保家庭成员,最高可达10000元。农村五保户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在享受合作医疗报支后,自付医疗费2000元以内由镇从五保统筹专户经费中解决,2000元以上部分,在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规定的救助限额内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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