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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作品被网络侵权可通过两途径来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5日电2月15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上介绍了近期中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等方面情况。

  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自己的作品在网络上被侵权的话,有哪些途径来制止这种侵权行为?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说,发现自己作品被侵权以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取证。取证最好是在公证部门的公证下进行,使它具有法律的效力。之后,他有几种途径来解决,一是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二是当被侵权的作品传播比较广,涉及到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国家版权行政部门也可以受理权利人的投诉。

  不营利的网站算不算侵权?对此,阎晓宏指出,营利不营利不是界定是否侵权的标准,不在于你拿这个东西干了什么,而是在于你是不是取得了许可。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你拿了别人的一件物品用于公益事业,这也是不允许的,也构成侵权。但是我们在查处上是有区别的,我们重点打击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的侵权活动。(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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