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车窗玻璃被砸 物品被盗谁来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54 CCTV《第一时间》

  我们再来看另外一起纠纷。前几天,云南的赵先生和朋友到昆明翠湖游玩,将一辆微型车停在翠湖西路的停车线内, 一个小时后,赵先生发现车的一块玻璃被砸了,车上的物品也丢了。关于赔偿问题,赵先生和停车场方面产生了分歧。

  记者见到赵先生时,他刚刚到翠湖派出所报了案,还在与看车人争论赔偿问题。赵先生说,下午3点钟他把车停到了 昆明驿通停车公司的黄线内,并交了5元钱的停车费,4点多
回来的时候发现中门车窗的一块玻璃被砸了。车上摆放着的一部 三星手机和一些礼品也被偷了,估计损失了4000多块钱。随后,赵先生要求看车人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但看车人只同意 修理车窗玻璃。赵先生:既然他们收了费,应该包括里面如果车窗玻璃不被砸车里的东西也不会丢失因为他们的保管不当造成 我们车里的损失他们应该赔我们损失。

  驿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每个收费员负责20多个车位,周末时车会特别多,难免有照顾不到的时候。但是他们只 是负责看车,并不负责车上的物品。工作人员:我们是守车的我们肯定是看车的如果车里面有贵重物品我们肯定不可能管因为 是属于小件寄存。

  到底车上物品被盗,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法律界人士表示,对于停车泊位里车辆损失问题,法律上还没有明确 规定。世方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志杰:如果属于场地占用场地租赁这种法律关系出租人不负责车辆的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不管 是车辆发生还是车上的物品发生损失都不承担赔偿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保管合同关系作为保管合同提供的是车辆保管不等于车 辆上所有的物品(停车场)都要承担保管责任。

  此外,对于车上是否有物品,物品的价值是多少,车主往往很难举证,因此提醒开车的朋友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 车内。

  关于谁来赔的问题,律师之间也有分歧。也有律师表示,像商场提供的免费停车位,就属于商场和消费者签订的无偿 保管合同。顾客在商场门前停车属于顾客来商场消费的一部分,商场有责任保护顾客的财产安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