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禁医院下达创收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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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6:10 北京晚报 | |||||||||
卢文洁 粤卫宣 本报广州专讯广东省卫生系统日前推出纠正不良行风的新举措: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 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和医院开出硬性“创收指标”不无关系。广东省
深圳创下天价医疗费事件轰动了全国。如何控制医院收费?广东省卫生厅负责人强调,一定要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二级以上医院在开出发票的同时,必须向患者出示门诊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明细清单上注明具体的收费项目、次数、单价、金额、所用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满足患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和收费监督检查,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发生乱收费、多收费等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处理,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为了遏制大处方、乱用药、滥检查等不正之风,广东省卫生系统抛出几个“新招”:一是三级以上医院要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严格开方用药和检验检查行为,缩短住院天数,控制医药费用;二是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病人负担;三是建立临床药师点评医生“不合理处方”制度,通过在医院内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遏制医生滥开药。 实习编辑: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