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将禁止通宵营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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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6: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下月1日起,国务院新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在全国正式执行,其中规定禁止通宵营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营、要安装安检门等规定引发了社会关注。记者了解到,待文化部门出台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后,公安机关将根据细则作出相应调整。 按照国务院新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据统计
按照新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情况的监督管理。条例还指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对于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以及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等是首次规定。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