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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将禁止通宵营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6: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下月1日起,国务院新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在全国正式执行,其中规定禁止通宵营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营、要安装安检门等规定引发了社会关注。记者了解到,待文化部门出台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后,公安机关将根据细则作出相应调整。

  按照国务院新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据统计
,目前北京共有歌舞娱乐场所1100余家,80%的迪厅营业时间均在2时之后,而钱柜、麦乐迪等量贩式歌厅均是24小时营业。这些公共娱乐场所一直是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发区,如歌舞娱乐场所凌晨深夜易发生黄、赌、毒以及卖淫嫖娼,而深夜凌晨其周边也容易发生抢劫。此外迪厅、歌厅还容易引发火灾隐患以及噪音扰民等治安纠纷。

  按照新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情况的监督管理。条例还指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对于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以及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等是首次规定。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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