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索要“处女膜修复费”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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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6: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小芳和阿强原是一对甜蜜的情侣,同居4年后的一天,阿强突然提出分手,在无力挽回这段感情的情况下,小芳向阿强提出为她联系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并支付费用的要求,之后双方还签订了协议。但是由于阿强并未履行协议内容,小芳将阿强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由于阿强对于自己辩称的“协议是在小芳的胁迫下签订”的说法并未拿出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法院认为协议有效,最终判决阿强于15日内支付小芳5万元。
记者了解到,阿强与小芳的大学同学是朋友,2000年5月在同学家,小芳与前男友阿强相识,此后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但是就在他们同居4年多后准备谈婚论嫁时,2005年2月中旬,阿强突然向小芳提出分手,小芳多次询问原因,可阿强却避而不答。小芳说,在提出分手后阿强曾给过她10万元作为经济补偿金,但是被小芳拒绝,可是阿强却执意要她接受,称这样他才会心里踏实。在这种情况下她无奈同意分手,但是她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让阿强为她联系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并支付相关费用。2005年2月21日,阿强持打印的协议书让小芳签字,在协议书中阿强承诺分两次支付人民币10万元,同时阿强还承诺带小芳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并支付费用。之后阿强仍一再承诺会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可是令小芳没想到的是,在分手后阿强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庭审中阿强对分手的原因作出了解释: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他母亲也一直不同意他们的婚事,经过慎重考虑后,他提出了分手。阿强说,10万元的经济补偿是小芳提出来的,为此她还多次给他的亲友打骚扰电话,破坏他的名誉,还曾持刀及安眠药闯入他母亲家和他外公家,以自杀相威胁。“为了亲友的安宁,也为了小芳和我的生命安全,在万般无奈之下,我才被迫和她签了这份不平等的‘协议书’。”阿强说,因为小芳的原因他现在已经失去了工作,由于没有积蓄,他只能依靠母亲的工资养活,根本拿不出10万元。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