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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保障计划向进城务工人员开放 个人可参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7:0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2月15日消息(记者吴善阳)记者从上海市总工会获悉,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正将《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3个保障计划的参保范围,推广覆盖到在沪打工的所有进城务工人员。与此同时,今年4月1日到4月25日,全市132个街道(镇)工会服务点将敞开大门,接受进城务工人员个人直接参保,为生存环境较差、职业危险因素较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切切实实提供一份保障。

  进城务工人员大都集中在苦、脏、累、险的岗位上,自我保护意识弱,工伤概率却高。去年前11月共发生了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51起,死亡人数371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又占多数。他们中一些人上岗没几天,甚至是第一天,就因为没有安全防范知识和意识而丧命。而企业对员工意外伤残事故处理的经济补偿费用支付大、普遍觉得负担重。据上海市总工会对1万家企业调查显示,企业希望职保会在开展四项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同时,推出一个收费低,保障力度大的保障计划,并且希望能涵盖到职业危险因素较大的进城务工人员。

  与此同时,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积极拓展《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接受进城务工女性投保,有力地保障了进城务工女性的健康权。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成为保障互助会会员后,还可享受由互助会提供的公惠医院医疗帮困政策。

  据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主任彭剑明介绍,职保会2002年起每年4月通过全市132个街道、乡镇互助保障工作服务点,吸纳本市享受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办法的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兼并企业的职工及失业后退休的职工等“散户”,以个人身份参加各种住院、意外保障计划。而今年接受“散户”参加的“特种”“女职工”“意外伤残”保障计划的互助保障大门,同时向全市进城务工人员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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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要点

  参保对象: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从业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内容: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全残或身故。

  缴费标准和保障金:每份10元,保障一年,每份保障金为2万元。

   《上海市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要点

  参保对象:55周岁以下女性从业人员,包括女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内容:首次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或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并经过住院治疗者(生殖器官癌是指:子宫癌、子宫颈癌、输卵管癌、卵巢癌、阴道癌和外阴癌)。

  缴费标准:36元/保障期2年。患乳腺原位癌或女性生殖器官原位癌,医疗互助保障金为5000元;患原发性乳腺癌或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医疗互助保障金为10000元。

  《上海市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要点

  参保对象: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内容:九类重大疾病为首次确诊并经过住院治疗后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和主动脉手术。

  缴费标准和保障金:每份60元,保障2年。医疗互助保障金每份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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