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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安置只租不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0:00 东南早报

  农村拆迁不再货币补偿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日前,厦门市政府通知称:即日起,新发布拆迁通告的市财政投融资项目,涉及征收拆迁农村住宅补偿安置的,在具有安置房的条件下,一律实行产权调换,不再实行货币补偿。即日起,新发布拆迁通告和已发布拆迁通告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涉及直管公有住宅承租户拆迁补偿安置的,一律实行公有房屋
安置,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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