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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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0:4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市教委和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即日起,各区县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并对原有的改制学校进行清理整顿。 近年来,我市在部分公办中小学中进行了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拓宽了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利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教育发展。但是一些地方在进行公办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办学性质不清、改制行为不规范、收费过高等问题,甚至简单地出售、转让公
许多公办中小学校一夜之间变为“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办学”等多种形式的改制学校,有的学校以此体制改变为由向学生和家长收取高额学费,产生很大负面影响。 日前,教育部发文明确规定,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中小学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我市决定全面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全面停批改制学校,并对现有改制学校的主要形式、师资来源及经费收支情况,改制学校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改制中小学的数量、在校学生人数、收费标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清查。 市教委要求,经批准进行办学体制改革试验的学校,须做到“四独立”,即独立的法人,独立的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记者汤寒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