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止医院搞创收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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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1:24 新京报 | |||||||||
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 据新华社广州2月15日电(姜永涛王纯毅)广东省今年将在去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听证会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的基础上继续调低大型检查收费,严禁医院设立创收指标,并重点整治卫生系统内的商业贿赂。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寿生透露,去年广东省进行“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检查时发现,医院存在科室承包、科室出租,给科室下达经济指标等四类严重问题。 广东省卫生厅表示,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