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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不能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1:26 新京报

  教育部强调,中外合作办学须坚持公益性原则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教育部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消息称,要坚决制止以中外合作办学的名义实行乱收费、高收费的行为,防止教育产业化的倾向。

  昨天,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意
见强调说,要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

  因为教育服务不是货物贸易,也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贸易,坚决制止以中外合作办学的名义实行乱收费、高收费的行为,防止教育产业化的倾向。

  教育部表示,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有相应的办学投入,需认真合理地测算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生均培养成本,根据成本补偿的原则,报请有关部门依照政府定价的原则确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

  教育部鼓励在国内急需、薄弱和空白的学科领域与外国高水平大学以及具有优势学科的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引导中外合作办学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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