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建筑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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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1:54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福州今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以上;到年底,建筑企业、大中型煤矿企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昨日下午,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 年内56万人纳入城镇医保
会议透露,今年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3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万人;实现企业养老保险52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6万人,失业保险72万人,工伤保险5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率98.5%,养老金社会发放率100%。 今年福州市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在推动第三产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广开门路,依托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容量。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再扩面 今年福州将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力争到2006年底,建筑企业、大中型煤矿企业100%,小型煤矿企业50%纳入工伤保险,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万。 福州市今年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依法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在新政策出台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再扩面。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努力扩大覆盖面,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万人。 今年福州还将全面检查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企业都要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力争在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