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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硕士为索发票三告铁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1:54 海峡都市报

  1.2004年9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郝劲松乘坐北京开往上海的列车出差,在餐车上用餐消费了100元,当他索要正式发票时,服务人员只给了一张收据。郝劲松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于是将北京铁路分局告上法庭。2005年4月5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他的诉求。

  2.2004年11月14日:郝劲松在办理退票过程中,退票工作人员退给他0.5元现金,
并就收取的2元退票费向他出具了北京铁路局退票费报销凭证。随后郝劲松以铁路退票无正规发票为由起诉。2005年6月9日:法院认为铁路部门给郝劲松出具的退票费报销凭证虽没有套印税务部门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但完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使用,驳回郝劲松诉求。

  3.2005年2月5日:郝劲松乘坐北京西开往太原的N275次列车,在列车上他先后买了水果等60多元的物品。郝劲松向售货列车员索要发票未果,随后其拿着售货列车员开具的售货凭证起诉要求开具发票。2005年6月9日:法院判决郝劲松胜诉,北京铁路局给郝劲松出具60元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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