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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流血牺牲也是见义勇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04 现代快报

  昨天快报报道了南京市民任伟一年三次擒贼,但见义勇为名分一直与他无缘,100多位读者打进热线,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来电中,赞同任伟获得见义勇为名分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仅有两名读者认为任伟要见义勇为名分一事,并不可取。

  读者观点一:不能等牺牲了才给名分

  昨天快报热线一开通,苏州一位退休教师曹先生就打进来,“任伟的行为就是见义勇为,给他一个见义勇为的名分是应该的,也算是社会对他这种行为的一种鼓励和认可。”在现实社会中,像任伟这样的人已不多,“之所以现在小偷青天白日下,敢在大街上明目张胆地行窃,这与像任伟这样的人不能及时得到社会的认可有关。”

  一位在南京某执法部门工作的刘女士发表了跟曹先生一样的观点。刘女士认为,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很多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很多人嘴上说要见义勇为,一旦发生事情后,却袖手旁观,真正能挺身而出与坏人做斗争的人太少了,所以,任伟是个不折不扣的见义勇为者。

  很多读者来电都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们认为,重视现实中见义勇为行动者,要比流血受伤或是因此献身后再追授见义勇为名分,更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读者观点二:计较名分并不可取

  在来电中,也有部分读者发表了不同的观点。以南京的马先生和泰州的周先生为代表的部分读者认为,任伟的见义勇为的精神确实值得弘扬,但是如果做了这些好事后,去追求社会的认同,不太可取。

  他们认为,面对小偷,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甚至是义务去制止,因为平时能尽到这种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太少了,并不是他有多了不起。他俩还认为,任伟的事情算不上见义勇为,最多只是反映他个人社会公民觉悟比较高。既然当初能选挺身而出,现在就不应该计较什么名分,因为见义勇为时是出于自己自愿的。

  专家观点:索要奖励无可厚非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邱鹭风教授认为,任伟的行为定性为见义勇为没有任何问题,政府机构对此也应该持鼓励的态度。政府部门之所以不授予其见义勇为称号,可能因为奖励基金的筹措有难度。据邱教授所知,目前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奖励基金来源还是存在很大的困难,而一旦认定见义勇为行为,肯定会包括了一定的物质奖励。因此政府部门在选择时会偏向于事迹相对突出的。对此的解决办法,邱教授认为最好是双方协商一下,如果当事人只要求发给荣誉证书而不要求物质奖励,那么一定不会有问题。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的吴亦明教授认为,对于任伟本人索要奖励的行为,不应受到任何非议。

  新街口派出所:一直都认可任伟的行为

  昨天下午,新街口派出所所长叶裕平说,对他们所辖区任伟的事迹,派出所很认可,一直也在弘扬他的精神,春节前还专门慰问了他,并把他聘请为所里的“议事员”。

  叶所长称,任伟在大街上帮助失主抓小偷一事,在快报报道以前他们并不知道,任伟当时并没把小偷送到派出所,自己后来也没到派出所说明情况,事情一直还没有得到核实,所以当时就没有立即给他申报见义勇为奖。叶所长说,现在任伟自己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所里核查属实后,立即给他申报见义勇为奖,目前申请的材料正在准备中。

  任伟感言:以后会做更多好事

  昨天下午,任伟对记者表示,报道对他鼓励很大,很多人都打电话给他,支持并鼓励他的行为。“本来只是想有个见义勇为的名分,没有其他想法,没有想到这么多人会关注我,这说明社会认可我的行为,所以我感到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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