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式两份房产契约价格相差50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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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05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方市兴记者尹晓波)昨天,一对年轻人来到南京市房管局档案馆,要求查阅自己刚刚完成的二手房交易资料。在档案馆收取存档的这份资料里,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为10000元。然而,他们翻开自己带来的买卖契约,上面填写的成交价格竟然是545000元。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他们承认上了中介的当。因为中介告诉他们这样填写可以少缴税款,且不会有其他影响。
对此,市房管部门人士指出,卖方只需要缴纳归档契约成交价格的5.5%营业税(550元),而买方,按规定的最低成交价或评估价530000元的2%交纳契税,金额就是1万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