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今年再就业率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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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09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今年再就业率达66%;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到2008年底实现所有企业都要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再就业率达66%
今年,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3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万人;实现企业养老保险52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6万人,失业保险72人,工伤保险5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率98.5%,养老金社会发放率100%。 医保参保达56万 福州市今年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依法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在新政策出台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再扩面。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努力扩大覆盖面,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万人。 同时,力争到2006年底,建筑企业、大中型煤矿企业100%,小型煤矿企业50%纳入工伤保险,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万。 用工实现全签约 今年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严格禁止和坚决纠正超时工作、不签劳动合同、故意拖欠和克扣工资、不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随意裁员现象。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 全面检查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以非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国有企业以及建筑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三年时间,也就是到2008年底实现所有企业都要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