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领导生活中重大事项须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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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5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毛懿通讯员高远报道 昨天,上海法院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明确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必须专项登记。 去年,本市法院严格问责制度,共对8名庭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局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5名。此外,33名法院局级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了领导干部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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