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犬类整治今天开始 这次特别强调人性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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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3:49 都市快报 | |||||||||
前天,宁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预警:要减少与犬猫类动物的接触(都市快报昨天曾做报道)。昨天,宁波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天开始,在市三区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犬类集中整治行动。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的犬类整治行动已初步考虑人性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对无证养犬、不按时年检和违规遛犬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不滥扑杀而是设立留检中心 从2004年11月1日《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宁波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过三次集中整治行动,捕杀疑似狂犬55只,处理犬主12名,组建的3个限养犬管理服务中心和市级犬类留检收容所,收容犬只417只。 宁波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牟副大队长说,今年的犬类集中整治规模更大,但以人性化为管理基础,主要体现在不滥扑杀,而是设立留检中心,准确排除狂犬嫌疑的犬只,没收来的宠物犬将与病犬分开收容,以免疫病传染等。 已上牌的请准时年检 据统计,截至2006年1月,三区共登记上牌犬只3256只,但是参加年检的只有578只。 牟副大队长说,不排除一些犬主在办理牌照后,忘记或者故意不来年检,以逃避300元的管理费。“这是得不偿失的做法。”牟说,每年的年检要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类免疫证》,年检机构将给犬只打疫苗,和在证件上盖章,疫苗质量一定保证,一些犬主为了方便,到私人诊所打疫苗,疫苗质量无法保证。 而且,按照规定,不按时办理养犬登记年检的,一旦被发现,可处五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今年处罚力度加大 今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在3月1日起实施,新增的相关法律条款为公安机关处罚“违规”犬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新的法律,不仅无证养犬,不按时年检,违法遛犬等行为要受到处罚,另外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伤人,驱使动物伤人等行为也将受到处罚。 其实,爱它就给它个合法的身份(上证),并且按时给它检查身体保证健康,这应该是所有养犬人的基本“素质”。(通讯员林道清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严静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