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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广连环车祸续:罪魁祸首是超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4: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4日凌晨1时许在绵(阳)广(元)高速公路115k m +800m 处发生连环车祸,绵广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民警刘远明在现场抢救伤员的过程中,被超载货车撞上牺牲的消息(见本报昨日报道)见报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据了解,从目前交警的调查情况看,酿成14日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是超载。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在介绍这起车祸的时候称,如果高速公路有电子过磅
秤堵住超载车,电子显示屏及时提供前方道路信息,司机临危处置得当的话,这起特大车祸或许就不会发生。

  电子秤缺失没能堵住超载车

  据省交警总队

高速公路支队
交通安全
科科长刘学永介绍,按照国家交通部、公安部等7部委200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对于超载超过规定的货车,必须实行卸载。但是,到目前为止,在我省的所有高速路,只有成渝高速路的渝箭收费站和隆纳高速路的渠坝收费站有称重卸载点。

  “超载车辆是不能驶入高速路的,我们是有义务,但没有条件。”另一负责人表示,交警有治理超载的义务,交通部门也有此义务,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电子秤,我们怎么让涉嫌超载的车辆过磅,怎么查处超载行为。”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收费站其实也有难处,因为他只管收费,没有查处超载的权限。

  显示屏缺失未能及时提供

车祸信息

  据悉,第三起车祸中,装载水泥的货车是从江油附近的一个收费站驶上高速路的,此地距离事发现场有10公里左右,如果收费站入口有电子显示屏,相关单位能及时将前方发生车祸的消息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提示,或许这起车祸悲剧就能避免。

  “国外一些国家对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距离都有明确规定,否则这条路就不能运营。”这位负责人说,目前成绵路还没有电子显示屏,绵广路也只有两块显示屏,且距离很远,能起到警示的作用很小。

  警惕心缺失特大车祸本可避免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这起车祸的发生也与水泥车司机疏忽大意有关。据悉,吴迎平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他在距离事发现场约300米的地方看到了警灯,但他没有减速,直到看到警示锥筒,他才刹车,但并没有紧急制动。直到离现场100米,他发现前方有翻车时才紧急刹车。“如果他当时向右打方向盘,这起车祸或许也能避免。”

  丁伟本报记者廖兴友马黎明实习生舒张惠为您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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