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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换表费用户遭停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4: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燃气公司太霸道了,我们如不交纳换表、维修钱就要被停气。”日前,江油长钢集团三合生活区的居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称,江油市燃气分公司以燃气表超期使用需要更换和管网使用年限过长需要改造为由,向8000多用户每户收取680元,其中,换表费高达210元。

  憋气!经常停气影响生活

  14日上午,记者到长钢三合生活区采访时,81岁高龄的居民侯项英正躺在床上准备吃药,她将药放进嘴里,眼睛睁了又睁,好不容易才将药咽了下去。吃药如此费劲,为何不喝水?“因为停气了,喝不上开水,只有把药硬咽下去。”侯项英解释说,这幢楼住的36户居民中有5人和她一样年老多病,停气后,大家连吞药的开水都喝不上了。

  住户周锡国告诉记者,2001年4月,该生活区的民用供水、供气系统划归江油鸿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公司燃气分公司管理。2004年11月起,燃气分公司发出通知,称气网改造和气表更换每户需交680元。据介绍,该生活区超期服役的气表和老化管网涉及8000余户,目前仅有176户进行了更换和改造。这样一来,燃气公司与用户间的关系日益紧张,生活区内停气便成了家常便饭。

  怨气!买“秤”还得花高价

  该生活区居民普遍认为,气表和管网在供气的过程中充当的是“秤”的角色,燃气公司不该把“秤”卖给用户。也有部分住户认为,680元费用太高,其中,用于换气表的210元比成都燃气公司196元的定价还要高。

  该生活区住户、长钢计量高级工程师高建中说,他曾到市场上了解,得知“气表的价格普遍就是100多元”,他认为,如果集体大批量采购,价格应该更便宜,所以燃气公司要求用户交纳210元换表费是不合理的,他们“怀疑有很大的利润空间”。

  供气方表态:我方埋单行不通

  14日下午,江油市燃气分公司李副经理承认了向用户收取680元更换气表和改造管网费的事实。他算了一笔账,如果由燃气公司为几千只“超期服役表”埋单,费用将高达几百万元,“这很难行得通”。他还称,燃气公司停气之前事先会向用户发出通知。

  律师说法:住户可告燃气公司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兴民认为,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燃气企业作为供应商,有义务将燃气直接、安全、及时地输送到用户家中。因送气产生的管道、配气站、调压站(箱)、管道及闸阀、计量表等设施由燃气企业提供。如因非人为因素导致设施必须更换,燃气企业应无偿更换。因此,燃气企业要求用户承担气表更换费用,属于典型的霸王行为。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也可利用法律武器维权。

  刘贤虎丁伟记者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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